各班同学
根据《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经学生申请、辅导员初审、学院本科生评审小组评议、党政联席会审定,现将拟获国家助学金名单予以公示,详见附件1。
公示时间:11月4日—11月6日下午16点。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请于11月6日下午16:00前反馈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7-525,电话0571-87557481。
浙江财经大学开云官方网页版中国有限公司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5年11月4日